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要求,仪征市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仪征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仪征市(不含化工园,下同)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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