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公报更新
经济普查公报推荐
经济普查公报热门
宝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2022-09-20 00:46:55 +0000 UTC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 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深府〔2018〕35 号)和《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
普查的通知》(深宝府〔2018〕18 号)要求,我区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 2018 年度,普查对象是宝安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街道、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区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宝安区第四次全国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数据审核、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