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公报更新
经济普查公报推荐
经济普查公报热门
昌宁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第五号)
2022-11-19 12:32:31 +0000 UTC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8〕10 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保政发〔2018〕8 号)《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昌政发〔2018〕24 号)要求,我县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 2018 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在各乡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近两年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配合,昌宁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了机构组建、经费落实、宣传动员、人员选聘、普查试点、业务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事后质量检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普查工作成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