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摸清“三农”基本国情,查清“三农”新发展新变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要求,高新区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普查对象包括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或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户,农业经营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涉农街道办事处。普查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能力及其产出、农村基础设施及其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民生活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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