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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务院粮改政策为指针;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提高驾驭粮食经济工作的能力;坚持深化改革,稳步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的进程;坚持依法治粮,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力做好粮食购销工作、确保粮食安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