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创新新市民服务管理机制,科学建立全市新市民服务发展动态监测体系,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有能力在我市稳定就业和生活的新市民落户,稳妥推进我市户籍制度改革,不断健全完善居住证制度以及新市民依居住证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有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促进我市率先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和国家有关政策文件以及省和我市关于户籍制度改革、城镇化改革等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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