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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质遗迹保护规划(2006-2020)
2020-04-21 00:57:21 +0000 UTC前 言
地质遗迹是指在地球演化的漫长地质历史时期,由于各种内外的地质作用,形成、发展并遗留下来的珍贵的、不可再生的地质自然遗产。地质遗迹依其形成原因、自然属性等可分为有重要观赏和重大科学研究价值的地质地貌景观;有重要价值的地质剖面和构造形迹;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及其产地;有特殊价值的矿物、岩石及其典型产地;有典型和特殊意义的地质灾害遗迹等类型。地质遗迹是人类揭示地球环境演化规律的重要窗口,也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构成旅游景观的资源基础。保护地质遗迹对于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科研科普、推进生态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具重要意义。
1980年代以来,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关注与推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立了地质遗产工作组,专门负责全球地质遗产保护工作,启动了世界地质公园计划,推进地质遗迹全球保护网络建设。1990年代末以来,我国开始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编制了全国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开展了国家地质公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