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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乡人大、政协的监督下,2001年到2005年间,全乡通过实施第四个五年普法和“十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基本实现了“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有力地促进了全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和谐社会的建设。为继续深入推进依法治乡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乡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保障我乡“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宪法确定的原则和省、市、县“五五”普法的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