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规定,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三五”期间加强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16〕100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十三五”防震减灾专项规划的通知》(漳政办〔2017〕236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做好“十三五”期间的防震减灾工作,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期为2016—2020年,作为龙海市人民政府指导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决定防震减灾重大工程和安排投资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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