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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8—2022年)
2021-08-07 14:59:55 +0000 UTC前 言
楚雄州总面积2.84万平方公里。州境东西最大横距175公里,南北最大纵距247.5公里。楚雄州地处横断山脉和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境内山峦起伏,河流切割深,海拔悬殊大,山地面积占全州总面积的90%以上,盆地及江河沿岸的平坝所占面积不到10%,是一个以高中山和低山丘陵为主的地区,素有“九分山水一分坝”之称。辖区属低纬高原季风气候,是自然灾害的多发区,气象灾害占自然灾害80%以上。有暴雨洪涝、干旱、低温冷害、连阴雨、雪灾、冰雹、龙卷风、雷雨大风等气象灾害,而且每年都有气象灾害诱发的泥石流、滑坡、崩塌、水土流失、农作物病虫害、森林病虫害、酸雨、森林火灾等次生灾害发生,有无灾不成年之说,气象灾害对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及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为气象灾害防御和管理等提供科学依据,把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各级政府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主动地、有预见性地部署和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象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意见》(云政发〔2014〕43号)文件精神,以及《楚雄州“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和《云南省气象局 楚雄州人民政府提高气象对楚雄州实现跨越发展保障能力合作协议》的部署,结合我州实际,编制《楚雄州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