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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述 保护性耕地作为一种先进的耕作方式,已由联合国粮农组织倡导在全球普及。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引进示范以来,应用面积已达到2000万亩。实践证明,保护性耕作实行免、少耕和地表秸秆残茬覆盖,具有保护农田、减少扬尘、抗旱节水、培肥地力、提高单产、降低成本、增加收入等多种功效,即适合在旱地应用,也可在灌区推广,是一项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当前与长远兼顾、农民和国家双赢的革命性农耕措施,具有显著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