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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计划期末的1962年,农业还没有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工业在质量、品种、填平补齐、成龙配套等方面,还需要进行大量的工作。因此,从1963年至 1965年,根据国家决定,对国民经济继续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这3年不编制新的五年计划,只编制年度计划。经过3年的继续调整,国民经济重新获得了发展,为制定和实行“三五”计划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