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为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减少矿产资源勘察开发活动造成的矿山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山西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编制《平遥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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