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州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实施污染防治攻坚,强化专项攻坚治理,推动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湘政发〔2018〕17号)等要求,我市作为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需编制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确保2021年底全市各区县六项空气质量指标全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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