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为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活动,协调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本区发展建设,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对本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福建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漳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以及《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要求编制本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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