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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20-04-20 11:51:49 +0000 UTC

佛山市位于中国南部沿海,广东省中南部,地处珠江三角洲平原台地区,地质条件比较稳定,属广东省地质灾害不易发区。全境介于北纬2°38′-3°34′,东经112°22′-113°23′之间。东倚广州,西通肇庆,南连江门、中山,北接清远,毗邻港澳,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佛山市与广州市共同组成繁荣的广佛都市圈,同时也是珠江三角洲的核心城市之一。市辖五个行政区(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和高明区),下设12个街道办事处、21个镇,总面积3848.49平方公里[1]。2005年底,全市户籍人口354.48万人,户籍人口密度921人/平方公里。按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和全市户籍人口计,2005年全市常住人口达580.03万,城市化率接近73%。佛山市综合经济实力较强,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生产总值以20%左右的速度增长,2005年底达到2383.18亿元,人均GDP达到41266元(按常住人口计算)。

佛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上一轮规划》)经批准实施以来,充分发挥了对佛山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在全市经济社会活动用地保障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土地资源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之间的差距日益扩大,上一轮规划已难以适应佛山市的发展实际。

为保障规划期内佛山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宜居城乡建设的全面推进,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照广东省政府、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部署及依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全省规划》),制订《佛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全省规划》各项土地利用指标为指导,以耕地保护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重点,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手段,对佛山市的土地利用做出战略性、时序性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