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矿产规划更新

土地矿产规划推荐

土地矿产规划热门

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20-04-20 13:12:06 +0000 UTC

为了加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切实保护耕地,统筹安排各项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指导下,编制《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和黑龙江省“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的战略构想,按照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供给能力和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以及国土整治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确定全省土地利用的方针、目标,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安排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土地保障条件。

《规划》范围为黑龙江省全省(不包括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辖区内归黑龙江省领导的大兴安岭地区的加格达奇区、松岭区)。

《规划》经批准后纳入黑龙江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严格执行。在《规划》范围内进行的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各项用地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规划期为2006~2020年,近期为2010年,远期为2020年。

本《规划》经批准后,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进行公示,并制定《规划》实施管理办法,保障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