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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20-04-20 14:38:50 +0000 UTC杭州市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杭州湾西端,钱塘江下游,是浙江省省会,全省的政治、经济、科教和文化中心,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市辖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余杭8个区,富阳、临安、建德3个县级市和桐庐、淳安2个县。2005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785.63万人,生产总值(GDP)达到2942.65亿元,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生产总值(GDP)为37456元,财政总收入520.79 亿元。市域土地总面积1684075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399515公顷,占83.10%;建设用地面积130641公顷,占7.76%;未利用地面积153920公顷,占9.14%。
杭州市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1996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为依据,从1997年开始编制《杭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于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规划的实施对促进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保护和保障作用,取得了极其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然而,随着杭州市区位条件的改善和发展环境的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对用地的现实需求与计划供应的矛盾进一步突出,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经济全球化和产业结构升级与增长方式转变的内在动力,迫切需要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和创新土地资源配置机制。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准实施后,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空间布局的矛盾日益凸现。国家18亿亩耕地红线等新的宏观战略目标的提出,使耕地保护和保障发展面临新的更高要求。为了更好的践行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使命,使保护耕地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节约集约更加扎实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编制新一轮《杭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