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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深入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据《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黑国土资函[2015]381号》等文件,以2014年末土地变更数据为基础,遵照上级有关文件,适时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规模等,完成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