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强化规划空间管控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方案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6〕10号》等文件精神,在开展并完成《东昌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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