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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河湖作为至关重要的农业资源和不可或缺的生态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咸阳市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实施方案(2018—2030年)》。加快构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与修复治理制度体系,增强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推动实现我县耕地河湖资源的永续利用,维护资源和生态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