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
集成电路
生物医药
新能源
新材料
其他产业
互联网
大数据
一带一路
长江经济带
长三角
京津冀
粤港澳大湾区
东北区域
西北区域
其他区域
国家规划
区域规划
产业规划
园区规划
其他规划
农林牧渔规划
人才规划
文旅规划
工业规划
国民经济规划
交能环水规划
人教体科规划
土地矿产规划
医疗卫生规划
城镇规划
社会保障规划
上市公司数据库
人才数据库
金融数据库
行业数据库
法律数据库
学术论文
宏观数据
统计公报
经济数据
统计年鉴
综合年鉴
综合信息
国家级园区
省市级园区
自由贸易试验区
边/跨境合作区
园区数据
专家顾问
研究团队
团队动态
区域研究中心
一带一路研究中心
人才研究中心
上市公司研究中心
长三角研究中心
外部报告
原创报告
前 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是新常态下公众最关心最关注的热点民生问题之一。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了《食品安全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政府及其监管部门提出了一系列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